• 绝对法则之主宰之力

            曾经的时候,徐千默人在福利院。

            他在更小的时候,自己去了警局,自称是在被拐卖途中逃掉的。

            警察问起来,他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什么都说不记得。可警察查了他的名字,找不到任何有用线索,无奈之下只能把尚且年幼的他放到福利院里暂养。

            这一养,就是数年。

            也常有人来福利院领yang孩子,可就是没有家庭把他领了去。

            一是他年纪不小了,又过于聪明伶俐,许多普通家庭宁愿养个普通点的小孩,也不愿意养个把身世、本名记得清清楚楚的孩子,否则怎么养得亲?

            其次,院长也不愿意放他出去。徐千默把福利院打理得井井有条,有了他,院长能省不少事情,本意就是留他给自己养老。

            徐千默知道院长的私心,但他只当不知道,反正说了也不见得就有好下场。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只能忍着,一直到忍不下去了,就从头再忍。

            他明明还年幼,却仿若已经看透世情。

            有天,徐千默带着几个小孩去后院里接菜。送菜司机换成了年轻小伙子,还带着个小女孩。

            徐千默看到女孩努力拖着一袋子大米,忙过去帮她:“我们来搬就行了,你搬不动的。”

            可他这话说得太迟了,米袋子已经拖烂了一个洞,米蜿蜿蜒蜒地掉了一地。

            新司机的老婆尖着喉咙嚷了起来:“你故意的是吧?怎么什么事都做不成啊?”

            女孩面无表情:“我说了我搬不动。”

            “你每天吃饭都吃哪儿去了?屁大点的事都做不了!”女人连带着骂上了司机,“净会往家里带赔钱货!”

            “你们拿了我爸那么多钱,够养我到死了。”女孩插嘴。

            女人慌张而用力地揪着女孩:“去车里待着!别乱说话!”

            徐千默望着女孩的背影,皱了皱眉。

            吃完了晚饭,徐千默按惯例在福利院周围走一圈消食,顺便检查门和电闸。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真像条看门狗,但有多少人能当人而不是狗呢?能不当条野狗也该满足了。

            走到后院,他眯着眼睛,从昏黑里辨认着蹲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小女孩。

            如果换了三元估计会直接被吓死。徐千默好笑地想。

            三元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扔在了福利院门口,当天院长打麻将糊了三元,一时高兴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

            “你在干什么?”徐千默用手电筒照向女孩的手。

            女孩看了看他,继续低下头捡地上的米粒。

            徐千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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