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华baby

            话说,那是个月黑风高夜。

            揽幸照常从公司里面出来,老钟跟在后面,亦步亦趋走在路上。寒风凛冽的路上,行人单薄,老钟不说话,追随了揽幸多年。

            揽幸伶仃的背影,身边的位置总是空空如也。

            “老板,回家吧。”

            大概二十分钟了,老钟开口。

            他关心的口吻,揽幸也并不是充耳不闻。“家在哪里?!”

            所思非所答,所答非所思。

            “回房子里吧!”老钟换一种说话。

            街上行人越来越少了,两个人走在街上,和两个游魂一般,无处话凄凉。

            房子里,四面墙壁,一个天花板,没有人,没有暖意,怎么算是家。

            “老钟,你先走吧,我走走!!”揽幸劝道,老钟年纪大了,经受不住冷风的磨砺。

            他不一样,他天生本应该如此,忍受所有老天赏赐给的刀刃和利剑。他不会躲藏,也不会退让,满身血色,也要与天作对。

            逍遥快活。

            “老板!!”老钟不放心,他们在临昂市扎根不稳,难免会有对头寻过来的。

            即使后面有人暗中跟随,万一对上手的不是武器。

            “走!!”揽幸声色一聚,“我一个人走走!!”

            多个人在身边跟着,不是他的生活方式。

            “……老板!”老钟不忍心。

            “走!!”

            “是!!”

            揽幸命令式的口气,就说明,他说的话,如是不遵从,那么结果会相当好玩,无论是谁,老钟也好,其他的弟兄也罢。

            揽幸绝对是老钟见过的心狠手辣的人,二话不过,半分余地不留,送对方上西天,只有死了,才能永绝后患。

            绝对没有后顾之忧。

            老钟死心塌地,多年前面对的凄惨生活在成为了揽幸的心腹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不是背叛揽幸,他几乎是为所欲为的。

            他对于揽幸的敬重已经超乎了一个手下的范围。他剩下来的半辈子的仁慈,都只留给揽幸了。

            可是,老钟前脚刚走,后脚就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揽幸走过喧闹的酒吧街,独自一人在凌风中行走,寻找可以释放的方式。

            可是,却被一个人盯上了。

            站在酒吧前和朋友说话的女孩子眼神不断的瞟来来往往地热,稍有一些姿色的男人,都会得来她的笑意。

            她即使媚意横生,花之招展的,十足的颜控,可也不是每一个好看的男人都值得她放下身段去搭讪的。

            正在谈天说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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