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暮筝(下)

作者: 彻骨清寒 字数:1239

  上小学时,他哭着要跟朗琦一个班,他妈走了后门,小学他们就一个班了。

  后来中学也是。他说朗琦没有朋友,就他一个朋友,所以,他们还得一个班。好多同学都风传他们两个是同性恋,这让朗琦非常气愤,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朗琦都不理他。暮筝哭着来找他,跟他叫哥,说哥你怎能不理我?我可以偷我们家的巧克力给你吃。朗琦的心就软了,他看不了泪眼婆娑的人,何况有巧克力吃。

  更多的时候,暮筝喜欢和朗琦去海边散步,朗琦常常会吓他,一个人潜到深海里去,他就在海边叫着,哥,哥——声音有点像婴儿,没有比暮筝更胆小的男孩儿了。

  上初三时,他还给朗琦搞了一套特种部队穿的军装,不带肩徽的那种。他说跟他爸爸要来的,家里好多套,随便就可以搞来一套,那时穿军装是特别时髦的一件事。总之,朗琦觉得自己穿上那身衣服显得特别牛逼,女生们看到他就尖叫,所以,对暮筝就更好了一点。

  暮筝虽然看起来软弱,但女生缘特别好。朗琦怀疑那些女生是喜欢了他们家的地位或者他的凤眼长睫毛,因为他本身是个没有多少特色的男孩儿,或者说,根本就像个女孩子,但让人不服气的是,还真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他会拉小提琴,从五岁就开始拉琴。朗琦见过暮筝的母亲,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喜欢穿长裙,苍白着一张脸,看上去,好像病恹恹的样子。

  暮筝不喜欢拉琴,可他拉得却很好,特别是《布拉格之春》什么的拉得蛮好。他手指细长,眼神散淡,头发垂下几缕时分外忧郁。有女生管他叫忧郁王子,但他就说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当王子,只想当流氓,跟朗琦一样流里流气,抽烟喝酒,可他学什么不像什么,抽烟抽得烫了手,喝酒喝得吐,看来,学坏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高二时他和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早恋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总是这样,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这个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与偶像,好多哥们追了半天没有追到,但她却反过来追暮筝,这让我们这帮人大跌眼镜。不过静凝在那段日子经常心情不好的大发脾气,而朗琦就成悲哀的成了她的出气筒。

  究竟暮筝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那时朗琦还不知道张国荣,后来他看到他演的《霸王别姬》和《风月》,他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们会喜欢暮筝了,因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风轻,自然有一种让女人怜爱的地方。

  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筝就是。

  那个女孩子为他发了疯,每天在教室门口站着,即使只有十分钟,她要跑来看看他,他还是那种懒散的样子。

  但高三时他们还是分了手,用暮筝的话说,美丽的女孩子有什么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说,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他说这话朗琦是相信的,因为他一点也不把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因为女孩子给他买的护身符自己说了句好看,他便随手就丢给了他。送给你,他说,戴着玩吧。

  毕业后他们报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因为专业不同不在一个班级了。这次是朗琦想和他在一起,他发现暮筝是一个让男人感觉神秘让女人感到诱惑的男人。

  暮筝命好,他有个姐姐先到美国留学,然后嫁了美国人,在美国做生意,很发财,他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暮筝说,哥,我觉得人生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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