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 小狐钻木 字数:2557

  “你们听说没啊,江湖上最近经常有人死去哎!”顺风酒馆一楼大堂,卖油饼的王二对周边的人说,整张油乎乎的脸上布满了恐怖。

  “是啊,听说都是一剑封喉。可能是离宫的人干的。”开馄饨店的周大爷也说。

  “不是啊,离宫的人从来都不会让人看到他们身影的。可是有人说杀人的人一身黑衣,面目相当狰狞。可能是新出道的杀手。”做糖葫芦的李老爹一脸科学的告诉大家。

  茶馆大堂真是个好地方,能够听到江湖上的各种动静。我梳着书生头,系着青布披肩,一脸苍白,一副落魄书生像。点了最便宜的茶水,看着小二眼中同情的目光,心下冷笑。

  几个月前,我在江湖第一大消息机关望雨楼放出消息,说新出道杀手黑衣修罗找活干,一人一千两,绝不失手。

  母亲留下的财产大都是珠宝和首饰,那些是我对她的所有念想,我不会去变卖它们。银子只好自己挣了。想想看,我虽然医术不错,不过我可不想做什么绝世神医成为华佗再世,人不能太好,太好了会生出很多麻烦,这个道理从小母亲就讲给我听。所以我选择了杀人,这事儿简单,钱来得快,不需要和其他人有太多接触,并且,还可以给我将来灭绛门提供一个很好的掩护身份。

  这几个月,我已经杀了京都的周府尹,上水的方县令,斩风堂的伊堂主,秋水阁的林副阁主,朝廷一品大臣路清远,城南王世子……我一边杀人一边游玩,杀人时身着黑色长袍,脸颊上贴满了伤疤异常恐怖;游玩时则一身青布衣衫,头戴斗笠脚踏草鞋,一副穷书生的模样。我喜欢在这两个角色中换来换去,一个做累了就换做另一个,生活,在角色的转换中不断前进。

  听着酒肆茶坊间的闲聊,我很满意自己塑造的黑衣修罗的形象。从兜里摸出两枚铜板递给小二,走出茶馆,看到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盛夏的风迎面而来,吹得人汗流浃背。摘下斗笠,权当扇子自顾自的扇着。

  凤城民风开放,景色优美,是不可多得的旅游景点,更重要的,它还是绛门总部,欲灭绛门,先从总部入手,捣毁了它的大本营,想东山再起,也没人没资本了。

  我一面走着,一面留心周围的情况。三三两两的游人从我身边经过,带来一阵阵快乐的气息,看着相携而行的老年夫妇,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深情款款的情侣,我觉得自己怎么一直都是孤独的。不过还好,孤独惯了,就不会孤单了。

  父亲曾经毫无理由的离开了母亲,她恨着父亲,在十来年里都没有对我提过一丝关于他的事;同时,也对他怀着深深的眷恋,每天都会望着那泓清泉,眼波中的温柔毫无置疑。“情”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绝对不会想母亲一样,望着一泓不会说话的泉水和不知世事的女儿,默默的在心里苦念另一个人。宁可选择平淡无奇的生活,也不愿意留下千古感叹的绝章,这是我对爱情的看法,也是对人生的看法。

  凤城并不大,但却异常精致优雅,每一处街角都整整洁洁,整个城镇完全没有死角出现,人们穿着也很随意干净,男子清雅脱俗,女子则以轻纱掩面,向人问路,总会有人耐心的指示,偶尔会有很热心的人带你过去。走了这么多地方,还真没遇到哪里的民风如此淳朴气氛如此和谐的。要不是绛门在这里,我还真不想让这么优雅别致的风景小城染上鲜血。

  凤城北面靠山,此山被当地人奉为神山,山顶常年有冰雪覆盖,山上多松柏,多奇兽,多异草。说来作为炼药基地还是很不错的。山腰处有一寺,名为汩敏寺,香火十分旺盛。城南有条河,名为静水,河北为凤城城区,河南为牧场,水草丰美,牛羊肥壮。城区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靠近神山为住宅区,院落整齐,鸡犬相闻;住宅区南面是商业区,物品多样,价格合理;再往南,临静水的地方是娱乐区,酒楼林立,花坊相间。而我此行的目的地:绛门,便位于商业区的中心,蛰伏在整座城镇的中心,控制着整个城市的命脉。

  我自小喜欢山,喜欢草。可能与长大的环境有关吧,看到草原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凤城的牧场也不是盖的,浩浩荡荡的草原一望无际,放眼望去满目都是畅快的绿色,让人忍不住想要驰骋一把,体会天人合一的境界。

  既来之,则安之。我并不急着灭绛门。迟早要灭亡的门派,让它苟延残喘几天又有何妨!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艳阳天,我坐渡船到了牧场,打算找找童年的回忆,顺便在牧民家喝喝马奶酒,品品酥油茶。

  到了对岸,蓝天高悬,风声呼呼,青草没过脚踝,毡包个个可见。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激动,迫不及待的走到一家毡包前,打算租匹马。

  “这位公子,想要租马啊?还请跟我来,我们这里有最壮的马,包您满意!”刚走进,就有人闻声迎了出来。

  我没说话,跟了上去。

  “公子您看,这匹枣红的怎样?脾气温顺,脚力又好。”马夫热情地向我推荐。

  我摇头,这马一看就太过于驯服,绝不是适合我的类型。

  “那么您看这匹白色的呢?很衬公子您的气质,清雅自然。”这人还挺会说话的,我看起来的确有那么点柔弱。

  “我看,还是这匹吧。”我指着一匹独自站着的黑马,它身上没有附加之物,没有马鞍,没有辔头,浑身上下幽黑发亮,只有鼻梁处一道白纹,两边的眼珠像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可是,公子,这马桀骜不驯的紧,至今还没有人能够收服它,您看,连辔头都没上呢!”

  “没关系,这马我买了。”

  “啊,不是要租的么……”马夫可能被我淡然的声音中透出的威严给镇住了,声音变得越来越小。

  “能租,就能卖,不是吗?”我反问道。

  “是,是,公子说的是。”马夫连连点头,接过我手中的一锭元宝,还在纳闷怎么看上去这么弱不禁风的书生,会有这么强大的震慑力。

  我静静地看着这马,两对同样幽黑的眼眸渐渐交汇,我懂了它不遇伯乐的悲哀,它懂了我孑然一身的孤独。

  “拿上好的马具来!”我又将一锭元宝塞进马夫手里,他哈腰疾步走开。

  “我们可以成为至交的,对吗?”我望着它深幽的眼睛。

  它则蹭蹭我的胳膊,打个响鼻,表示认可。

  我笑了,千里马得伯乐是一大幸事,而伯乐得到千里马更为不易。这世上有太多假冒的千里马,伯乐单薄的身影在一群打着发蜡做过美容的千里马中间渐渐寂寥。

  笑至深处,瞥见马夫拿着马具站在我旁边,看着我一副痴呆的样子。我拿过他手中的东西,他才渐渐缓过神来,见我已经换上冷笑,连忙退下。

  我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也没有必要去跟被我迷住的人纠结。呵呵,即使是穿着这粗布男装,梳着可笑的书生发型,将脸故意涂得苍白,也难以掩盖我绝代的风华。

  我一边给马装马鞍辔头,一边对它讲:“我叫苏雨晴,你要叫什么名字呢?”

  “要不叫亦阳好不好?雨过天晴,必定有阳光出来,今后,你就跟着我闯荡江湖吧,我们四海为家,赏遍天下美景怎样?”

  亦阳眨了眨眼睛,头蹭着我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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