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置身沙漠

作者: 烟雨泪笑 字数:5655

  辰风囡鼎和欧阳逃出慎月部落向成真部落走去,呃芒部落的苍羌冒像是得了失心疯一般被权力冲昏了头脑,急于扩张自己的领土,又出于对自己的实力没有信心,花了很大力气竟然把慎月这个在版图上都没有出现过的小部落给找了出来,本以为是以儆效尤,好拿下慎月向其他四个大部落示威。可惜这种做法却成为了其他部落的耻笑。觉得呃芒部落只能解决这种毫无防御力的小部落,欺负弱小非君子可言。呃芒部落在云罗大地的地位是越来越低,苍羌冒愈发失心疯甚至要将慎月彻底屠城。

  辰风囡鼎和欧阳都是慎月的武林高手,只有极少数人逃出了如人间炼狱一般的慎月,只可惜这么多自己的同胞都葬送在残暴的苍羌冒手中。

  苍羌冒真是个杀人魔王,他竟然在暗地里埋伏。那还是个安静的清晨,慎月像是每个宁静的早上慢慢苏醒。慎月的居民有个常年来的习惯,因为人少,生活又安逸,这里的居民过着所有人都羡慕的大同社会一般。远离杀戮,安定祥和。饭菜都是由部落统一准备,大家都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每个人都有在这个部落的工作分配。没有很富裕但是可以保证基本的生活。所有人都很安于值守,很多年来,每个家族都会把部落的分配到的任务视为家族的使命,就这么一代一代的坚持下去。

  辰风囡鼎是慎月的守卫,保护着整个部落的安全。他们可跟一般意义上的保安不一样,在慎月他们有着收人尊敬的血统,只有辰风家的孩子才能够守卫部落。辰风一家个个都武功盖世,辰风囡鼎自幼习武,还年幼的他不明白为什么别的孩子都在玩耍,而自己要接受这种几乎残忍的训练。辰风囡鼎训练时一定是会和母亲隔开,因为任何一个母亲若是看到儿子几乎每天都被血淋淋的打倒在地,一定会制止这场暴行。可是,这就是辰风家的传统每一代守卫的首领都必须要熬过这些类似于酷刑的训练。

  辰风囡鼎三岁便开始习武,先是辰风家族的人开始教导他学习各种武术。辰风家会有一套自己培养的方式,这也是守卫首领世袭的原因。当然只会武功只能是成为无能又残暴的家伙,因此辰风囡鼎还必须要学习各种知识。辰风囡鼎的爸爸,也就是前任首领会叫人带着辰风囡鼎去游历大山大水。辰风爸爸希望辰风囡鼎能够有博大的胸怀,习武之人自有武道,道行自然是指自身的修养和胸怀。一个小家子气的人怎么能够委以重任!

  辰风爸爸从来都对辰风囡鼎很严厉,辰风爸爸很要强,不想让首领之位落入其他族人之手。当然,族人觊觎首领之位的人不在少数。辰风爸爸的哥哥辰风极泉原本是辰风爸爸的竞争对手,本身就是个厉害的角色,自己没有坐上首领宝座,自然是寄希望与自己的儿子。更夸张的是辰风爸爸的叔叔辰风部淮,辰风部淮是个急功近利之人,又特别爱颜面,虚荣心很强。看着首领辰风爸爸命令着族人干这儿干哪儿的,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痛快。碍于首领之位的辰风爸爸自己又不能与之抗衡,如果是自己的儿子变成首领,自己就成了首领的爹,那不是比首领还威风!

  只能说辰风部淮的儿子遇到了一个自私又势利的爸爸,儿子还不满五岁就开始对他进行高强度的训练,正在发育期的孩子长期睡不好,还将食物变成惩罚的项目,如果完不成训练项目就不能够吃饭,三餐均是如此。要知道这每一个训练项目给一个成年健壮男子去完成都未必能扛得住,更何况还是个孩子。族人们多次劝阻都无果,辰风部淮就像是着了魔一般,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辰风部淮那双被利益熏黑了的心脏,再也放不下什么子女之情了。

  那个孩子一达不到辰风部淮的要求,皮带那么粗的皮鞭就这么重重的砸下去,一条一条血淋淋的印子就这么印在了孩子的身上。这个丧心病狂的父亲就这么反复抽打,终于辰风部淮的孩子在他超负荷训练下,拖着残缺的身体离开了这个世界。那时他才六岁,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级,被自己的亲生父亲给活活折磨死了。

  这就是辰风部淮,辰风的爸爸希望不要再有孩子落到辰风部淮手中。族里的孩子都害怕辰风部淮,因为妈妈总是告诉他们部淮叔叔是个专吃小孩儿的恶魔。族人的疏远将部淮置身于不仁不义之境地,渐渐没有人会关注到这个声名狼藉的流浪汉。在慎月真正无家可归的人是没有的,大家彼此都互帮互助,相亲相爱,如果当你伤害了大家的心,那部分同情心被厌恶所取代之后,自然就没有人愿意照顾你。辰风部淮就这样躺在街头慢慢老去,没有理想和目标的人往往老的特别快。

  在一个宁静的下午,整个慎月都在有条不紊的运转着,有个小孩在路边好奇的问妈妈:“妈妈,这个叔叔怎么在这里一动不动啊,昨天这个叔叔就在这里了,为什么他不回家呢?难道他的妈妈不会做好吃的菜吗?妈妈,不然让他到我们家吃饭吧,妈妈做的菜最好吃了!”

  这才有人注意到,这个在街角的辰风部淮已经离开了。

  辰风家族将其安葬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参加他的葬礼,原本他的妻子更是恨他入骨,唯一的孩子也被他折磨死了,没有人替他敬忠孝之道。前来参加葬礼的只有首领和他的儿子,那年辰风囡鼎十三岁了。

  在慎月十三岁的孩子便已成年,在隆重的成人礼之后,辰风爸爸交给他了一项严峻的任务。

  “辰风囡鼎,我以首领的身份命令你,你必须去铲除藏匿森林中的猛兽,它的存在危及到了整个部落的安定。这是你进入守卫队的第一个任务,完不成就永远不要回慎月!~”

  父亲当时威严的声音还在耳边响起,辰风囡鼎其实一点儿也不记得父亲的笑脸,在他的印象中父亲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着他想要命令的人。从小到大父亲都没有和自己商量过,一次都没有。

  “还是你比较幸福。”辰风囡鼎看着身旁这个熟悉的眉眼,自己喃喃道。

  身处于大漠的辰风囡鼎已经许久没有合过眼了,为了保护身边的女人,他们一起逃出了慎月。只是以为逃过一劫,却又让自己身处险境。这下辰风囡鼎终于知道慎月为什么会安定了这么多年。

  慎月其实是沙漠中的绿洲,非常罕见的地理情况,慎月有三面环山,中间还有条河流,说是河流其实是聪明的慎月人民利用地下水引流而造的水渠。慎月被群山温柔的包在其中,好像是婴儿躺在妈妈的怀中一样。一个和平的年代,一个安定的部落,依水而建的房屋成为这个部落的象征,位于中国大陆南方的地理条件,使得这里气候适宜,风调雨顺,土壤肥沃,依山旁水。部落坐落于丘陵环绕之地,也许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半高的丘陵将部落轻柔地围住,坐落于其中的部落像是躺在妈妈怀抱里的婴儿,恬静的睡着。一条小河弯弯曲曲,那便是这个部落所有的水源,在这样一个科技还并不发达的时代,水是没办法运输的,每个部落的建立基本都依靠着水源。这条名为“清水河”的河流便是这个部落的命脉。这是一个几乎半闭塞的部落,只有北边有个缺口,其余均由山岭包围,百姓们自给自足,无需再向外界索取,生活得安逸。整个部落犹如一台精密的仪器,高效而有序的运转着。男耕女织,安居乐业,一派繁荣。

  身处于慎月只会觉得这是个风景秀美的部落,从里面看丛山峻岭,山上树木繁茂,因为自然环境优越,也不禁会吸引来众多的动物,男人们时而上山打猎,捕获肉食。直到辰风囡鼎走出慎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身处在沙漠之中。

  第一次面对这种地形的辰风囡鼎开始有点儿应付不来,如果是自己一个人还好,可是身边还有个欧阳娇娇,一个姑娘家在荒郊野外的肯定是不适应的。守夜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辰风囡鼎自己来,虽说辰风囡鼎是个强壮的男子汉,可是这么白天赶路晚上又整夜整夜的不睡,任谁也是受不了的。

  辰风囡鼎眼睛里满是血丝,与身俱来的使命感使他不得不拿出十足的精神来保护欧阳娇娇。逃出来的时候很急,他们一路狂奔,辰风囡鼎奋力打破了呃芒部落在山头上的埋伏,才得以逃脱。在山林间穿梭,以为在山的那头就会是城邦,没想到却是无际的沙漠。辰风囡鼎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走出去,却一直在欧阳娇娇的耳边说,快到了,马上就要到了。除了父母,在辰风囡鼎的心里,欧阳娇娇应该是他最亲的人了。

  辰风囡鼎是家里的独子,为了继承首领之位,辰风囡鼎每天都要接受父亲所布置的艰苦训练,辰风囡鼎虽然从来没有抱怨过,总是需要疼爱的年级,心中有不满的情绪还是要找个借口发泄,父亲如此严厉,他是万万不可能去跟父亲哭诉,父亲只希望他成为一名敢于承担的勇士。因为训练要摒除软弱,辰风囡鼎见到母亲的机会并不多。于是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跟着他窜上蹿下的欧阳娇娇便成了他最亲的人。

  欧阳娇娇是欧阳家的大小姐,欧阳家是慎月部落的审核处,有点儿像是现在的会计,所有的粮食、布匹、盐巴等生活必需品都必须先上交至欧阳家,由欧阳家统一分配。欧阳家的诚信度是慎月最高的,所以公平公正便成为家训教导着世世代代的欧阳人。欧阳家在慎月的威望也很高,身为欧阳家的人必须从小学习数学、管理等课程。当然,这些对于天资聪颖的欧阳娇娇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一学就会。

  学习之后的欧阳娇娇便有很长时间跟随着这个自己从小就喜欢的辰风囡鼎。所谓青梅竹马也不过这么一回事吧。

  在一次欧阳娇娇的生日上,辰风伯伯带着辰风囡鼎来为小寿星祝寿。那是欧阳娇娇第一次见到辰风囡鼎,辰风囡鼎平时训练课程很紧凑自然是没时间去看什么小姑娘了。就是这么一面之缘,让欧阳娇娇一见钟情了吧。

  小时候的欧阳娇娇觉得辰风囡鼎特别了不起,比所有的孩子都要优秀,好像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他,最讨厌的就是训练太忙,根本没空理她。辰风囡鼎的训练通常都在山林里,周围除了训练他的师傅就再无其他,他的父亲时常会来,每次都是一副严厉的样子。欧阳娇娇每次看到辰风囡鼎因为犯错误被打就很心疼,那时开始她发现自己偷偷的喜欢上了辰风囡鼎。

  辰风囡鼎的训练很紧凑,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欧阳娇娇躲在树林间看辰风囡鼎训练,只是希望辰风囡鼎能偶然瞥见她一眼,她就很满足了。欧阳娇娇其实心里面一直有个疑问,辰风囡鼎时常看起来不开心,欧阳娇娇一开始以为是自己多心了,后来长期观察下来,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同样是一次训练的休息时间,辰风囡鼎靠着树坐着,表情有些茫然,突然欧阳娇娇发现辰风囡鼎的眼睛里面竟然有一闪一闪的东西,欧阳娇娇想要上前看个究竟,自己心中向来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也会哭嘛?正在欧阳娇娇想要走近之时,一不小心触碰到了树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谁?”辰风囡鼎素来有鹰的耳朵,一有动静便马上会发觉。“谁在哪儿?”辰风囡鼎倏地站了起来,立刻呈现出备战的状态。

  欧阳娇娇吓了一大跳,“是我……是我。”

  辰风囡鼎看着树丛后面走出来的是欧阳娇娇,这才放松了正在紧握的拳头。

  “你在那儿干嘛?不是应该也接受家族的训练吗?”辰风囡鼎又恢复了有些茫然的状态。

  “哎呀,那些呀,很容易的,我完成了训练才出来的。”欧阳娇娇转过头去看着辰风囡鼎,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倒也不是不见面,只是每次见面的时候都是大人的场合,装也要装得羞答答的吧,毕竟是女孩子家家的嘛。

  “我就没你这么好了。”说着辰风囡鼎地下了头,呜呜的哭起来。

  欧阳娇娇看着眼前这个哭泣的小男孩顿时手足无措起来,“那个……辰风……你别哭啊……”欧阳娇娇急得自自己也跟着哭了起来。

  “你怎么也哭了?”我看见你哭,心里面难受。

  “我是想母亲了,想来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自己的母亲了。”

  “为什么你不能去见她呢?你们不是应该住一起的吗?”

  “父亲说,要培养我的勇气,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不能被感情所牵连的,连着自己的母亲算不上是男子汉。”

  “还好我是个女孩子……”欧阳娇娇在嘴里嘟囔着。

  “我没觉得你是男孩子啊。”辰风囡鼎看着欧阳娇娇很认真的问。

  欧阳娇娇被这种白痴的问题一下子都笑了,这下,辰风囡鼎也跟着笑了起来,两个孩子脸上都还挂着泪水,竟然也笑得如此开心,还是小孩子好啊。

  辰风囡鼎看着欧阳娇娇的脸,不知不觉我们已经长这么大了。沙漠里一到晚上就风大,辰风囡鼎不觉又把欧阳娇娇搂紧了几分。

  “呼……呼……”呼呼作响的大风好似野兽的呼唤。

  呵呵,辰风囡鼎暗自笑了笑。当初父亲把自己感到山林里,在寒冬并没有给自己足够的衣服,懂得瑟瑟发抖的他只好不断奔跑来取暖。在那段放逐的日子里,他学会了生火,学会了打猎,学会了怎样一个人生存下去。

  也是这样一个漆黑的晚上,辰风囡鼎正在山洞里睡着,为了躲避风雨,辰风囡鼎只好找到这个山洞,生起了篝火暂时在这里躲避。

  “呼……呼……”呼啸声在耳边响起,辰风囡鼎原本以为是风的声音,只是这声音越发靠近,越发凶狠。辰风囡鼎意识到,这个山洞也许是个野兽的地盘,这也正是父亲赶他来这里的原因。

  这野兽已经夺取了不少人的性命了,上山打猎的人们运气不好也许永远都回不来了。辰风囡鼎的身体随着这一声一声的呼啸警惕起来,他悄悄向洞口走去,想要看看野兽的位置。只见半人高的草丛里一伏一动,似乎成为它最好的掩护,照这个距离看是出不去了。一跑一定会暴露,自己虽说是跑如风疾跟凶猛的野兽相比也是很危险的。

  于是辰风囡鼎开始在洞口周围寻找可以防身的武器。很好,他找到了一块锋利的势石头,用草编成的绳子做成了长矛。还有火把,这是野兽们都害怕的东西。带着火把和长矛,辰风囡鼎向洞口深处走去,硬碰硬肯定胜算很小,这时就需要一点儿策略,让自己处于优势。辰风囡鼎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埋伏好,做好随时冲出去刺向野兽。

  “咚……咚……”野兽的脚步越来越近,辰风囡鼎渐渐放慢了呼吸,野兽的耳朵比人类要清楚的多,长期的训练让辰风囡鼎靠控制自己的呼吸得以躲过野兽。

  野兽进洞口,看见正在冒烟的柴火垛便知道是有人抢占了自己的洞穴,立刻开始暴动起来,在长怒吼一声之后,闻到了在大石头背后火烧的味道,野兽慢慢靠近大石头。

  一瞬间,辰风囡鼎跳上大石头,先将火把扔向野兽,在野兽躲闪之时,迅速一跃而起,瞄准了野兽的眼睛将长矛狠狠的插下去!

  由于眼睛周围布满了神经,野兽因为剧痛倒地,立即晕了过去。辰风囡鼎并没有将野兽杀死,说是野兽其实辰风囡鼎这才发现,这是一只打老虎,觉得如果能够驯服它,让它来守卫慎月一来减轻人力负担,二来也更有保障,如果有其他野兽来侵袭慎月,老虎总比人要可靠的多。

  于是辰风囡鼎赶紧找来草药给老虎止血,找来食物为老虎补充体力。其实老虎和人一样,在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老虎看见辰风囡鼎为它止血止痛,还为它找来食物,慢慢地温顺起来。就这样一边康复一边训练,老虎被辰风囡鼎训练的极其听话。当辰风囡鼎有十足的把握,牵着老虎回慎月,慎月的民众就惊讶不已,更是把辰风囡鼎视为英雄。

  辰风囡鼎就这样接替了他的父亲,成为新一代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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